
第八条 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合著(主要编著者,撰写字数在 50%以上)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 1 部。
二、在全国报刊或专业报刊公开发表独立撰写的本专业论文1 篇以上,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符合条件的职称论文,QQ:228523050(微信同号)。
(3)在省(部)级报刊或专业报刊公开发表独立撰写的本专业论文 2 篇以上。
第九条 破格条件
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对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但未达到资历条件中规定的资历年限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有广播剧、影视大型作品获得本专业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的奖励 2 部;或中型作品获得本专业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3 部;或小型作品获得本专业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5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