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股份投包制是土地制度变迁的目标模式,而这一制度变迁的起点则是现行的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由于在土地所有制和经营方式方面的一致,使得两种制度模式之间能够实现较好的衔接。其衔接过渡可以通过三个阶段完成:
1、由农户土地承包权向农户土地股份所有权转换阶段。(1)认定目前集体土地按人均承包的合理性;(2)限定这种合理性的有效期限为截止目前,以后土地不再根据人口的变动而调整;(3)在承包权稳定化的基础上,赋予农户对经营的集体土地份额的股份所有权;(4)实行土地股份所有权和相应份额土地经营权的统一,农户可以直接经营自己应占股份的土地。
2、股权与经营权统一向股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转换阶段。在农村二、三产业获得一定发展和非农就业机会增加的基础上,确立股份共有土地的经营数量下限,促成小规模经营农户在持有土地股权的条件下寻求农外就业和放弃经营土地,将土地逐渐向少数种田能手手中集中。
3、股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完成阶段,即社区农民股份共有上地的少数农户规模经营阶段。这时,原大部分农民持有土地股权而在非农部门就业,少数农民通过竟包在完成农业税和交纳地租的基础上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







